公司让员工自交保险是否合法
公司让员工自交保险是否合法
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:公司让员工自交保险,不仅不合理,还可能让你陷入法律陷阱。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,请一定警惕,下面为你逐一拆解误区。
如果你以为“自愿”就能解决,就会忽略法律强制性规定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七十二条和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八条,社保必须由单位与员工共同缴纳,单位不得转嫁责任。即使你“自愿”约定自行缴纳,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而无效。如果你发现公司要求你自交保险,就会面临社保断缴、权益受损的风险。
如果你选择默默接受,就会错过维权机会。一旦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,你可以:第一步,与公司协商,要求其按规定代扣代缴;第二步,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提交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聊天记录等证据;第三步,申请劳动仲裁,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;第四步,向法院起诉,要求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。
如果你相信存在“特殊情形”,就会陷入误区。无论是停薪留职、试用期还是其他用工形式,现行法律均无例外。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,任何放弃社保的约定均无效,单位必须承担缴纳义务。
如果你忽视违法后果,就会让单位逃避责任。公司让你自交保险,属于违法情形:违反《劳动法》和《社会保险法》,逃避法定义务;双方约定无效,单位仍需补缴并承担滞纳金;甚至可能面临社保部门行政处罚。
总之,公司让员工自交保险不合理且违法。如果你正面临类似问题,建议提前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,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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